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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泸州日报记者从泸州市林业和竹业局获悉,去年,泸州市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让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脱贫户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选聘2961名脱贫户为生态护林员,通过增加其工资性收入,做到脱贫有保障。
据了解,泸州森林覆盖率达到51%,森林蓄积量达到2620万立方米,需要大量的生态护林员在天然林、退耕还林区内生态公益林面积较大或生态区位重要地区开展巡林护林工作。对此,我市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让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脱贫户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
与此相应,泸州市强化护林员管理,建立护林员培训管理、定期考核、资金管理使用、督查考察等制度,以提高护林能力和效率。
工作中,护林员在林区巡查后,发现异常情况须立即报告,填写日常巡查记录,将工作照片发送到护林员工作群;对管护区内发生的违法行为须依法制止;及时上报森林火情、火灾,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市林业和竹业局负责人认为,该办法既解决了部分脱贫户就业问题,保障他们持续增收,又增强了森林资源保护力量。
泸州日报记者 简放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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